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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审批
校内文体活动审批流程

发布日期:2014-11-18 访问次数: 字号:[]


1、活动审批人到保卫处网站上自行下载华体会体 文体活动审批表。

2、活动审批人填写该表申请单位、负责人等具体信息,将活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要有组织单位、宣传部(综合楼823,82303140)、后勤服务集团领导(综合楼720,82303170)意见、签字并加盖公章。

3、活动审批人到保卫处对活动进行备案,保卫处留存文体活动审批表原件,活动审批人将复印件带走备查。(南门治安科121房间,82303111)

附:关于华体会体 学生文体活动审批的具体规定

为了营造校园的文化教育氛围,丰富我校学生的课外业余生活、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现就华体会体 学生文体活动审批事项中涉及外展活动部分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允许开展外展活动的类别

  1、涉及文化、教育、学习、就业等与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外展”活动,允许进入校园;

  2、禁止外展活动中的商品买卖行为。

  3、禁止借外展活动收集学生信息;

二、活动时间

  1、开展活动的时间限制在:每周一至周四的9点至16点;其他时间不允许外展活动。

  2、每天只限两个展位开展活动。

三、活动地点

  原则上活动的地点限制在篮球场西侧的南面,路的北面的人行横道上。活动不得影响学生的正常体育锻炼;不得影响路面的正常通行。

四、严格限制活动规模

  凡是涉及外展的宣传活动,需根据双方自愿的原则,不得强拉、推销;禁止在外展活动中的商业炒作行为,且限制规模如下:

  1、一个展棚(3*3米)、三张课桌、两个海报(易拉宝)、四人,散发的宣传品;

  2、不得有横幅、背板、幡旗、不得使用麦克风等音响设备招揽学生。

五、申请外展活动所需手续

  1、加盖公章、并有领导签名的申请表;

  2、外展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订的合同;

  3、先审批、先开展;

  4、提前两周开始审批;

六、其他事项

  1、活动申请批准后,不得更改日期,需如期举行;

  2、因故不能如期举行的,需重新排队申请;

  3、学校大型活动涉及外展的需特别申请;

  4、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

  5、本规定解释权在保卫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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