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与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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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科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学校教职工薪酬福利和社会统筹等工作。包括:1.国家工资、各种补贴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文件调整工资标准,每年正常晋级工资以及因职务、职称、工人技术级别变动而引起国家工资的变动;出国、回国人员停薪、起薪工作;调入、毕业分配人员的起薪、建立住房公积金工作。2.校内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设计和具体实施工作。机关各单位校内工资核定工作;教学科研单位岗位津贴、绩效津贴核定核拨工作;离退休人员离休费、养老金管理工作;校聘合同制人员工资管理工作等。3.福利工作。核发教职工节假日补贴;教职工子女统筹工作;特困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工作;遗属生活费的核发管理、职工死亡丧葬费、抚恤费的发放工作;高干医疗证办理等。4.社会统筹管理工作。全校教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等工作。5.其他工作。各类报表统计工作;相关的人事、文书归档工作;相关的各类证明出具等日常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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