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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离退休人员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07-02-13 [来源]: [浏览次数]:

校字〔2007〕2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离退休人员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体制,切实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经2007年2月2日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对离退休人员管理体制做如下调整:

一、建立学校和单位“双管”制度

对离退休人员采取学校与原所在单位双重管理的办法。离休人员仍由离退休工作处统一管理。退休人员以离退休工作处管理为主,原所在单位参与管理。分工是:离退休工作处负责日常管理、日常活动、思想工作、党群组织活动等;原所在单位负责退休人员的返聘,组织退休人员参加本单位开展的有关学术活动和期末、年终的联欢活动,逢年过节或遇生重病及时探视、慰问,配合离退休工作处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对退休人员的生活给予关心。

二、建立参加学术会议制度

离退休人员继续以学校教师的名义参与国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开展科研工作,与学术界保持密切的联系,有利于发挥老专家的作用,有利于扩大学校的学术影响。因此,建立资助取得重要科研成果的离退休教授参加学术会议制度。条件包括:担任一级专业学会常务理事以上职务、学术会议组委会成员或学术论文被具有广泛影响的国际性、全国性学术研讨会录用;以一年资助一次为限,提供北京至会议举办地点往返铁路交通费用。具体管理办法由科研处负责制定。

以上调整,请各单位按职责分工切实负起责任、认真落实,为离退休人员做好服务工作,使其感受到学校和原所在单位大家庭的温暖。

华体会体

二○○七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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