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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处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3-05-27 浏览次数: 字号:[]

基建处是学校基本建设规划与实施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校园规划,年度建设计划申报,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预结算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方针、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基建程序。

二、负责校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制订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学校批准的建设项目组织编制年度基建投资计划,经学校和教育部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编写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申报项目立项,办理各种审批手续。

五、负责组织签订和管理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类经济合同。

六、对在施工程实行全面管理,对工程施工安全及质量管理负责,并有效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

七、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移交及保修工作。

八、负责审核工程概预算及竣工结算工作。

九、配合校审计处完成有关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

十、会同财务处做好基建资金的使用、调配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收集、整理、审查工程竣工资料并及时移交北京市城建档案馆和校档案馆。

十二、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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