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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领导机构

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华体会体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第六条)


学校成立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采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实行校长负责制,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分管资产的校领导、分管后勤的校领导和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财务处、校工会、审计处和监察处的负责人组成。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席位制,成员分工或职位发生变动,由接替相应分工或职务的人员自然递补。

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

(一)讨论、决定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中的重大及特殊事项;

(二)讨论、审议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的规章制度;

(三)审定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中的重大争议和问题;

(四)其他需要领导小组审议的事项。


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担任

副组长:学校分管资产的校领导、分管后勤的校领导和纪委书记担任

成员: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财务处、校工会、审计处和监察处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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