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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华体会体 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4   点击量:

校党字〔2020〕20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当前正在奋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为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抓好疫情防控,推进学校事业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北京高校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京教工〔2020〕33号)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北京高校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及学校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名额和范围

根据学校实际,拟表彰校级先进党组织25个,其中二级党组织4个,教工党支部10个,学生党支部7个,离退休党支部4个;校级优秀共产党员40名,其中教工党员15名,学生党员15名,离退休党员10名;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学校将根据评审情况确定最终表彰数额。在此基础上,学校向北京市委教育工委推荐北京高校先进党组织2个,优秀共产党员3人,优秀党务工作者2人。

先进党组织推荐评选范围为全校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下设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为组织关系在学校的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组织关系在学校的党委职能部门干部、各级党组织委员会成员、组织员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注意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一线岗位倾斜,统筹考虑在疫情防控、服务保障国庆70周年、脱贫攻坚等重大活动和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共产党员。推荐对象要注意结构和分布,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般不交叉。校级党员领导干部不作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对象。曾受到中央、北京市委教育工委表彰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不再重复推荐。

二、评选的基本条件

先进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模范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出色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其他重大任务,推进本单位事业发展成效显著;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在高校党的政治建设攻坚战中表现突出,领导班子团结务实、作风良好,党员队伍素质优良、形象好,党组织在师生中威信高。部(院)级党组织还要模范执行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有效发挥政治功能,在“三全育人”、课程思政、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等重点任务中表现突出。教职工党支部还要模范执行系(室)务会制度,把好政治关,抓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学生党支部还要健全与班委会、团支部协同工作机制,在引领学生成长成才中发挥重要作用。离退休人员党支部还要发挥正能量,在关心下一代、组织老同志互帮互助等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记初心使命,在本职岗位上或重大活动、重大任务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密切联系群众,真心服务群众,得到群众广泛认可。教职工党员还要模范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要求,带头落实师德师风有关规定,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学生党员还要模范践行“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等要求,带头执行校规校纪,在学习、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离退休人员党员还要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于律己,老有所为。在疫情防控、服务保障国庆70周年、脱贫攻坚等重大活动和重大任务中有突出表现的,政治素质和日常工作表现也要过硬。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在符合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基础上,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热爱党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在党员和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累计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基层党组织书记还要在抓党组织建设中表现突出,现任或曾任书记的党组织,一般应获得过校级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或入选教育部全国高校党建“双创”培育创建单位。

三、工作安排

1.推选办法

评选表彰活动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实施。学校党委成立评优工作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倪海东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校长刘利和党委副书记魏晖、马贵生同志担任,成员由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级党组织负责本单位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查把关和材料上报工作。每个二级党组织可推荐1-2个先进党组织,下设党支部超过10个的可推荐2-3个。每个二级党组织可推荐1名优秀共产党员,党员人数50-100人的可推荐2名,100-150人的可推荐3名,150-200人的可推荐4名,200-250人的可推荐5名,250人以上的可推荐6名。每个二级党组织可推荐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下设党支部超过10个的可推荐2名。

各二级党组织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和下设党支部进行推荐,最后由二级党组织集体研究提出推荐对象。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发扬民主,要对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表现等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经得起考验。

评优工作小组对各单位提交的推荐对象进行评审,评选出学校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建议名单。离退休工作处的评选由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单独组织。在校级建议名单基础上,提出北京高校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开展本单位的党内评优表彰工作,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参照本通知制定。

2.工作步骤

(1)材料上报。4月30日前,各单位完成推荐考察工作,根据推荐情况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1)、推荐审批表(附件2、3、4)、先进事迹材料(撰写要求见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综合楼B1011(可等疫情结束后提交)。

(2)评审考察。5月6日前,党委组织部汇总审查各推荐单位推荐结果,评优工作小组对各单位推荐对象进行评审,学校党委对上报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的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查看党员档案,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3)上会研究。5月7日,经党委常委会审议后确定校级表彰名单和北京高校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

(4)校内公示。学校表彰名单和北京高校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确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5月8-14日)。

(5)上报推荐结果。5月15日,学校党委组织部将北京高校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的材料上报北京市委教育工委。

(6)表彰宣传。7月1日前,学校视疫情防控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对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和宣传。

四、有关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评选表彰工作作为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手段,与开展“使命在肩奋斗有我”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把工作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和每一名党员,发动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师生积极参与,认真做好推荐考察工作,广泛宣传表彰对象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积极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联系人:武玉洲、付夏婕

联系电话:18611699114、82303189

电子邮箱:zuzhibu@blcu.edu.cn

附件:

1.华体会体 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汇总表

2.华体会体 先进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3.华体会体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4.华体会体 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5.先进事迹材料撰写要求

中共华体会体 委员会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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