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教育部、北京市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部署,根据学校安排,研究生院结合我校研究生教学工作实际,制定了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要求和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早安排,早准备,研究制定本单位教学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安排好各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提前做好教学准备工作。
一、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的教学安排,本学期教学周为1-16周(即2月27日-6月16日),16周为课程教学结课周。17-18周为考试周(即6月19日-6月30日)。
(一)开课
学生类别 |
开课时间 |
全体学生 |
2月27日 |
(二)选课
阶段 |
学生类别 |
时间 |
试听 |
全体学生 |
2月27日-3月12日 |
选课和 退、补选课 |
全体学生 |
2月27日13时-3月12日21时 |
跨专业选课 |
全体学生 |
2月27日13时-3月12日21时 |
二、教学方案
(一)所有课程的教学工作按照原定计划和安排执行,所有课程原则上均按照已排定的上课时间、地点进行线下授课,任课老师不得进行随意调整。
(二)如任课教师无法到教室进行线下授课,需向所在单位申请,采取线上同步授课、调课或者代课等方式开展教学活动,并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综合楼1027)备案。对于有未返校或返校后处于留观治疗学生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当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同步授课模式。
(三)为做好“线上+线下”混合式同步授课,研究生院将于2月23日前完成2023年春季课程与“雨课堂”平台的课程数据对接,各课程的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情况选择性使用。
(四)对于仅采用线上教学或线上线下同步教学的课程,如任课教师采用腾讯会议、腾讯课堂等其他方式进行线上教学,请务必在授课前及时发布课程通知,通知内容需包含腾讯会议ID、腾讯课堂链接等相关线上教学信息,并于2月24日前向培养办公室备案(附件1),便于选课学生和研究生教学督导进入线上课程。
三、其他教学工作安排
(一)研究生院开设的网课(课程代码为WK开头的课程)无试听环节,学生应在规定时间进行选课,具体开课时间、上课方式及操作说明另行通知。
(二)跨专业选课将采用线上申请,线上审批的方式、具体研究生教务登录方式、跨专业选课线上申请方法见《系统登录说明》(附件2)及《跨专业选课申请流程》(附件3)。
(三)关于2022年秋季课程补考、重修安排:
1.公共课补考将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其他专业课程补考各培养单位需在开课两周内(即2月27日-3月12日)自行安排时间进行。公共课需要补考或重修的同学需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华体会体 研究生缓考、补考、重修审批表》并填写相关信息,于3月6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2.研究生院开设的公共网课(编号WK开头)没有补考,只能重修。其中公共必修课《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课程编码WK001)未及格的学生研究生院将在系统中统一置入名单,学生无需自行申请重修。其余网课(课程编码WK开头的公共选修课)未及格的学生可自行选择是否重修。
四、工作预案
在本学期教学实施的过程中,当校内发生疫情后,学校将严格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全部转换为线上教学。疫情解除后,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各培养单位在及时总结疫情期间线上线下混合同步教学的举措与经验基础上,做好线上线下异地同步教学的预案和准备,做好课程管理,实时掌握授课教师健康状况,制定教师身体状况突发异常等不能开展教学的应急预案,可探索相同课程教师AB角等授课方案或其他调课方式,确保课程教学不受影响,做好正常课堂教学的保障。同时要做好任课教师感染后课程教学调整工作预案,确保每一门课程按照教学计划有序进行。各课程应准备线上教学学习资料,确保线上线下教学既可同步进行,也可实时切换、无缝衔接,保证教学效果。
各教学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要以学校教学安排为依据,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动员,制定具体执行方案,切实保障2023年春季学期各项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24日
附件3:跨专业选课申请流程.pdf附件2:研究生教务系统登录说明.pdf附件1:线上课程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