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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体会体 师德师风问题监督平台
发布日期:2020-03-10浏览次数:字号:[]

监督须知

1.被监督对象应为本校在编教职员工、其他与学校存在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者。

2.反映问题应为实名,一般以书面形式反映,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

3.反映提出的时间原则上应在师德失范行为发生之日起3年之内。

监督方式

受理部门:教师工作部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华体会体 综合楼B座931 邮编:100083

监督邮箱:jgb@blcu.edu.cn

联系电话:010-8230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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