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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速成学院“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办法
发布日期:2012-12-10浏览次数:字号:[]

“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系北京市人民政府向来京留学和在北京高校学习的优秀外国学生提供学费资助的专项经费。该奖学金分全额学费资助和部分学费资助两类。

为了鼓励留学生继续留在我院学习,根据华体会体 相关规定,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1. 学习时间满一个学期,并已经报名下个学期学习。

2. 学习成绩优秀,行为表现良好,获得过优秀学生称号。

连续获得过两次优秀学生称号的学生具有择优推荐权。

  有意申报“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向班主任老师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将根据提出申请的学生人数,从学习态度、考绩考勤、行为表现、考试成绩等方面进行初步评议,然后将初选名单上报华体会体 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华体会体 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最终结果将在每个学期期末书面通知获奖学生。

此外,每年春季学期在读的我院学生,如报名参加我校本科学习的,也可以申请“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办法同上。该项奖学金的额度为一次性1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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