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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出国任教工作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03-22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出国任教遴选工作

(一)孔子学院(课堂)相关岗位

1.人事处根据语合中心招募通知面向全校发布遴选通知;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依据教师队伍和教学安排的实际情况确定推荐人选;

3.申请人下载并填写《华体会体 申请出国(境)人员简表经由所在单位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将纸质版报送人事处

4.人事处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召开遴选会议,根据任教岗位遴选要求及申请人的情况确定拟推荐人选并报学校审批;

5.通过学校审批的推荐人登录语合中心信息平台注册报名

6.人事处将推荐人的相关材料报送语合中心

7.语合中心组织选拔考试确定最终人选;

8.语合中心对通过考试的教师进行培训并派出。

(二)校际合作交流院校岗位

1.人事处根据校级合作交流项目协议要求面向全校发布遴选通知;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依据教师队伍和教学安排的实际情况确定推荐人选;

3.申请人下载并填写《华体会体 申请出国(境)人员简表经由所在单位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将纸质版报送人事处

4.人事处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召开遴选会议,根据任教岗位遴选要求及申请人的情况确定拟推荐人选并报学校审批;

5.经学校审批通过,人事处将推荐人的相关材料报送对方院校,确定最终人选。

二、出国任教管理工作

1.人事处为推选教师出具出国任教所需相关文件,以便教师办理签证等相关手续;

2.人事处与即将出国任教的教师进行出国谈话和行前教育,并与教师签订《华体会体 出国任教协议书》及《出国知情同意书》

3.人事处为教师办理停薪手续;

4.出国任教教师须在回国前3个月与人事处取得联系,确认回国时间;

5.出国任教教师如申请办理延期手续,须在回国前3个月与人事处取得联系,待获得学校同意后方可延期;

6.出国任教教师任教期满后回人事处及所在学院报到,并提交回国总结;

7.人事处为回国教师办理工资启动、公积金补缴等回国手续。

联系人:金昕;联系电话:82303094;办公地点:综合楼B座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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