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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体会体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10-17 [来源]: [浏览次数]:

依照校教字[2002]第21号《华体会体 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为使教学工作合理有序,确保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教学工作规范。

一、备课

1.教师接受教学任务后,要认真阅读该课程的教学大纲,熟悉教材、教法,明确教学任务,对教学工作做出通盘安排,确定教学总时数、复习和考试的时间等,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学期教学进度表。

2.教师在授课前要认真备课,写出教案,包括教学内容、教学目的、教学重点、教学过程、主要教学方法等,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3.教师在授课前要认真分析研究教学对象,分析掌握学生在知识、技能和能力、态度等方面的差异,使课堂教学具有针对性。

4.教师在授课前要对上课用的教具、图片和声像设备等进行认真准备,细心核查,以保证课堂教学顺利进行。

5.教师在授课后要对教案和授课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二、上课

1.教师应在上课规定时间之前到达教室,下课时间到之后才能下课。

2.认真授课,努力作到教学信息准确,讲授清楚,教学重点突出,难点处理得当,充分体现课型特点。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和发言,注重对学生能力的培养。课堂气氛严肃活泼。尽量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协调好各个教学环节。

3.语言教学还要特别注重学生语言交际技能的训练,贯彻精讲多练的教学原则。语音、语调标准,语速适当,声音宏亮清晰。

4.教学中应做到语言简洁生动,板书设计合理,书写规范工整。

5.教态要自然大方,衣着得体,与教师身份相宜。

6.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课时,应事先请假。

三、课外作业

1.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和授课内容,科学有计划地安排作业内容。

2.要认真批改和检查作业,对作业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必要的讲评。对作业完成不好的学生,要查明原因,必要时令其重做或补做。

四、测试和成绩评定

1.做好考试命题工作。按照教学大纲确定试题的难度、深度,应力争使考试成绩基本符合正态分布。试卷出好后,应写出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2.试题应严格保密,严禁通过任何形式泄露试题。

3.评分要客观、公正、合理。

4.要认真填写成绩登记表。总结考试情况,分析研究考试结果。

五、考勤

1.按有关规定认真考勤。

2.对出勤不好的学生,教师要告诫、批评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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