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1年度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候选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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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何梁何利基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提名2021年度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候选人的通知》(详见附件,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教育部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高校仔细阅读《通知》要求,按照基金评选条件和标准,认真组织遴选。每所高校可提名“科学与技术进步奖”或“科学与技术创新奖”候选人不超过1名。 二、各提名高校需按照《通知》要求,于2021年3月10日(星期三)前提交电子版提名材料(光盘),逾期恕不受理。光盘内容为提名系统软件生成的上报数据文件(hnf后缀文件)和提名书word文件(请勿提供docx后缀文件),数据文件名及后缀名称请勿删改。 三、根据限额要求,教育部提名不超过10人。教育部科技司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高校推荐的拟提名人选进行评议,择优确定正式提名人选。正式提名人选(届时另行通知)最终提名材料(包括光盘和纸质版)请于2021年3月24日(星期三)前报送至教育部科技司,由教育部科技司统一报送何梁何利基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四、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飞飞 联系电话:82303071 附件:关于提名2021年度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候选人的通知
科研处 2021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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