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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华体会体 2021年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3浏览次数:字号:[]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总结和推广近几年来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的优秀成果,为申报北京市级、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做准备,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教职工均可申报,鼓励联合校外单位申报,但第一完成人须为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申报成果的主要完成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风范。

2.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直接承担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校教学工作经历。

二、申报成果范围

(一)申报成果含中国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国际学生教育、继续教育、学生管理工作等方面,内容包括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课程及课程体系建设、教师素质与教学能力培养、教学信息化、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学管理等领域。

(二)已获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如确实有突破性发展,申报时应对新突破点详细加以说明。

(三)20169月以来完成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成果。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成果,由成果完成人提出申请,各单位审核、推荐,并提交以下材料:

1.《华体会体 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见附件1,一式六份,同时报电子版),具体填写要求见填报说明(附件2);

2.成果总结(限5000字以内,一式六份,同时报电子版);

3.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成套教材无需提供全部样书,如有电子版,放在支撑材料里)。出版时间截止申报时须已满两年。

4.支撑材料(论文、证书、鉴定成果等)请做成一册,发送电子版(pdf格式)。

5.《华体会体 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

(二)申报时间

2021915日前,请各单位将上述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各相关负责单位(联系方式附后)。

四、评审程序

学校将对申报成果组织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再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评审结果有效。获奖成果择优推荐参评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

五、奖励办法

学校将对获奖成果予以奖励。

六、联系方式

请中国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国际学生教育、继续教育相关成果9月15日前分别报送到相关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请各单位组织教师认真准备,精心提炼,做好教学成果奖的申报与推荐工作。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国际教育管理处

国内合作与继续教育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


附件1:华体会体 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doc

附件2:2021年华体会体 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doc

附件3:华体会体 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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