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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起取消办理就业报到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2-23浏览量: 913

中国学生培养单位、所有应(往)届毕业生: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文件规定:“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号)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京教学〔2022〕21号)等文件关于2023年起取消就业报到证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办理报到证

需要申请改派报到证的往届生(不含2023届),以及已毕业但户档仍在校的往届生,请务必于12月27日17:00前联系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申请办理报到证并提交正确完整的办理材料,12月30日前,学校向北京市教委申请开具报到证。2023年1月1日起,北京市教委将不再受理报到证相关业务。办理报到证所需材料请前往“华体会体 就业创业信息网-毕业生常见问题”进一步了解并妥善准备。

*特别提醒*

1、2019届及以前的毕业生,因毕业时间超过2年,只能办理二分至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的报到证,请自行联系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确认报到证抬头名称及户档迁转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提供相应信息。

2、2023届春季毕业生不再发放报到证,在上级文件出台前,档案转递可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办理,上级相关文件出台后则以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二、领取报到证并进行户档迁移

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报到证并提交办理材料的毕业生,请12月30日至1月5日工作期间尽快委托他人前往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综合楼B1126)领取报到证,并妥善办理户档迁移手续。委托书可在“华体会体 就业创业信息网-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填写。

本科生:请持报到证蓝色联到户籍科(综合楼B824)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若户口不在校则无需办理),持报到证白色联到学生处档案管理部门(综合楼B711)办理档案迁转手续,并在报到证有效期内持报到证蓝色联到抬头地址报到。

研究生:请持报到证红色联到户籍科(综合楼B824)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若户口不在校则无需办理),持报到证白色联到研究生院(综合楼B1027)办理档案迁转手续,并在报到证有效期内持报到证红色联到抬头地址报到。

三、联系方式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82303830

本科生档案管理部门:82303977

研究生档案管理部门:82303070

户籍科:82303105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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