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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关于启动2015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22 浏览次数: 字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研究生同学:

为激发研究生的科学研究热情,提升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我校《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2014修订)》(见附件1),研究生院现启动2015年华体会体 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同学们踊跃申请立项。

一、项目宗旨

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支持,专款专用,旨在鼓励广大研究生潜心学习,扎实研究,多出优秀成果。

二、资助对象

全日制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原则上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报一次,已获得该项目资助的同学,不在本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范围之内。

三、时间安排

1.研究生申报时间:即日起至427

2.学院汇总上报时间:56

3.研究生院公示时间:57-11

四、申报办法

1.研究生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研究生工作”模块点击“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目录下“项目申请”,进入项目申请页面。

2.在项目申请页面,填写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组成员、研究阶段、项目经费预算、项目详细情况等信息,填写完成之后,点击提交。

3.项目申报完成之后,在项目申请管理中,选中自己申报的项目,点击“查看”,在给出的查看页面最下端,点击“下载申请表”,下载完成并打印之后,交请导师签署意见,最后提交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进行审核。

4.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具体组织与管理办法,可参看研究生院制定的《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2014修订)《(见附件1)。

五、审批程序

1.研究生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提请导师签署意见之后,427日前交在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

2.研究生培养单位收齐本单位的创新基金项目纸质版后,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批量下载本单位电子版申报表,做匿名处理后,组织专家评审。

3.研究生培养单位汇总专家意见,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的立项指标(另发),确定资助项目,并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给出“通过”标示,以便项目申报人员查询。

4.研究生培养单位将通过学院审核的项目申请材料纸质版在培养单位意见处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做好汇总表,一并于56日前提交研究生院。

5.研究生院汇总各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表后,57-11日对通过审核的项目进行公示。

6.公示完成后,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531日前,完成获批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的前期经费资助工作。

请同学们仔细阅读通知要求和附件内容,并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后,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材料。

联系人:于伟

联系电话:82303070

研究生院

2015417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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