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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办法(2021年更新)
发布日期:2021-03-30浏览次数:字号:[]

各位教职工: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现已无需使用公积金联名卡即可办理提取。若从未办理过公积金联名卡的老师可使用工行工资卡或任意银行一类卡进行提取;若已有公积金联名卡的老师可继续使用公积金联名卡进行提取,无需变更。根据提取项目不同有如下办理方法:

一、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

在北京住房公积金官网注册账号并申请一次性提取。如需约定提取(如约定每季度自动提取),请在网上完成一次性提取后持本人身份证到就近的公积金托管银行或管理部办理。购房人姓名为提取人配偶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配偶身份证原件。

若直接去现场办理需携带申本人身份证原件、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如无法提供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载有计税金额的契税完税凭证原件。购房人姓名为提取人配偶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配偶身份证原件。

自2020年7月1日起,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借款人可申请使用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还贷款,无需办理提取。相关贷款业务请详询您的贷款银行

二、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

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之外的住房,缴存职工及配偶应无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购房提取记录,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1)购买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所在省内住房;(2)缴存人及配偶在京无房,购买天津、河北省内等住房。

申请人在北京住房公积金官网注册账号并申请提取后打印回单,携带身份证原件、购房合同原件、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二手房)原件、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已取得上述两项权证之一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购房地址所在的省与身份证不符的需提供)、购房人姓名为提取人配偶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送至财务处综合楼117室由经办人代为提取。

三、租房申请提取

 在京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期限为一年,满一年的,应重新申请。办理途径有两种:

途径一: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网上办结。

途径二:持本人身份证及租房合同和发票到就近的公积金托管银行或管理部现场办理。申请人无法提供租房合同和租房发票的,自批准之日起按每月一千五百元标准每季度提取一次。

四、退休销户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或已领取基本养老金且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途径有两种:

途径一: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网上办结。

途径二:持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到就近的公积金托管银行或管理部现场办理。

北语附近的公积金托管银行为:海淀区中关村东路(近清华东门)紫光大厦一层招商银行

其他公积金托管银行及管理部网点地址查询:

http://gjj.beijing.gov.cn/web/zwfw5/ywwdfw/1735655/index.html

北京住房公积金官网:

http://gjj.beijing.gov.cn/web/index/index.html

北京市公积金业务咨询电话:12329

财务处联系人:金禹乔

财务处联系电话:82303122-601

财务处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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