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2018-03-2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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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负责人:

根据我校《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2017修订)》,现发布2017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及结项办法。请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下列办法进行结项。

1.录入结项成果:项目负责人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学位管理——学生科研成果——发表论文管理处,录入公开发表的论文信息,包括在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论文集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注:学生在填写论文发表期刊时,请先选用期刊检索功能,以便确定该期刊是否核心期刊,如果发表论文的刊物不在系统提供的检索内,请选择直接录入,并给出该期刊相应的级别(一般期刊、境外期刊)。资助项目,请选择“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年度为2017】培养单位登陆系统对学生所填信息予以审核。该项工作务请在4月3日前完成。无公开发表论文成果的,无需在此录入,直接进入第2步。

2.提交结项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研究生工作——创新基金项目管理——项目结项申请处申请结项,并填报项目结项申请表,填写无误提交后,下载系统提供的结项申请表。项目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同意后,提交项目负责人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

3.提交结项成果:随同结项申请表,同时向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论文原文1份(供培养单位审核),有效复印件1份(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论文内容全部)。结项成果尚未公开发表的,请提交论文原文1份。

4.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研究生培养单位对本单位结项申请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给出通过标记,并在项目结项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后,连同结项论文复印件一份,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备案。

5.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研究生院培养办对各培养单位提交的结项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给出通过标记,并完成签字盖章后,做好备案、档案管理工作及结项证书发放工作。

6.后期资助经费拨付:结项成果公开发表(不含用稿通知)且按要求标注“华体会体 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字样的,研究生院审核之后,按单位拨付后期资助经费,并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期资助。

7.论文发表刊物级别:根据科研处2014年修订的《华体会体 学术刊物分类表》确定。

8.已经结项且结项时无公开发表结项成果的2016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在结项后项目成果得以公开发表,且按照《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实施细则》进行标注的,请参照以上流程,将论文原件和复印件送交培养单位,并由培养单位单独列表上报研究生院。

9.截止时间:2018年4月15日。各培养单位可根据自己的工作安排,在截止日期前自行安排结项时间。

联系人:洪潇潇

联系电话:82300138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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