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1-0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人事处

各单位:

根据我校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安排,今年我校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依据《华体会体 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校人字[2010]39)执行(见附件1)。

非事业编制教师,来校任教满1年(含)以上人员,符合《办法》要求,可参加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通过评审人员,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学校不予以聘任。

、时间安排

1114--1112各单位下载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助教、讲师申报表见附件2、3,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见附件4),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填表申报(填表说明见附件5)。各单位对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进行审核,单位负责人在申报表上签字、盖章后,将审核通过人员的材料专业技术职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师资科:综合楼1015)。

2.1115--1119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3.11月22日-11月30日学校教师聘任与人才专门委员会对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最终评议、审定,事业编制通过人员由校长聘任。

人:李方延、郝佳璐

联系电话:82303094

华体会体 专业技术职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14



附件下载

附件1 :附件1 华体会体 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修订).doc

附件2 :附件2 助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docx

附件3 :附件3 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docx

附件4 :附件4 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docx

附件5 :附件5 华体会体 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填表说明及相关注意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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