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我校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安排,今年我校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依据《华体会体 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校人字[2010]39号)执行(见附件1)。
非事业编制教师,来校任教满1年(含)以上人员,符合《办法》要求,可参加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通过评审人员,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学校不予以聘任。
二、时间安排
1.11月4日--11月12日各单位下载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助教、讲师申报表见附件2、3,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见附件4),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填表申报(填表说明见附件5)。各单位对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进行审核,单位负责人在申报表上签字、盖章后,将审核通过人员的材料报送专业技术职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师资科:综合楼1015)。
2.11月15日--11月19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3.11月22日-11月30日学校教师聘任与人才专门委员会对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最终评议、审定,事业编制通过人员由校长聘任。
联系人:李方延、郝佳璐
联系电话:82303094
华体会体 专业技术职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
附件1 :附件1 华体会体 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修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