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风建设专题 >>学风动态
科研人员学术不端行为分析

发布日期:2014-11-1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中国教育报 字号:[]


\

\

\

\

▶▶▶研究目的

近年来,国内外学术圈内屡禁不止的学术腐败案和学术不端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从名牌大学的校院领导、博导乃至院士到普通高校教师都有人卷入,在分析原因时,人们往往都注意到外部制度因素,很少重视到学术人道德自律的重要作用。有些人看不到这一点,把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完全归罪于外部原因,因此同情学术不端者,甚至为他们辩护和开脱。有的学术单位还把受到揭露而名声大噪的人视为学术明星,聘其讲学甚至聘为客座教授。是非不分,黑白颠倒,莫过于此。学术须自律,腐败才能根治。

研究生是学术事业发展的后备力量和生力军,也是保证科学研究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鉴于此,促进研究生的学术自律和诚信建设尤显重要,这成为当前社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可忽视的重要主体。道德形成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然而在高校的德育中,对于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的教育是个盲点,正如唐纳德·尼迪在《学术责任》一书中所说的:“我觉得我们在培养年轻的学术接班人时偏重于他们各自的学术领域,却忽视了那些让他们成为成功的负责任的学术公民所必需的其他知识和技能。”

本课题试图对我国研究生学术道德自律和诚信建设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从多层面、多角度探寻其影响因素和深层次原因,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呼声和要求,并提出若干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对策建议。

▶▶▶调查对象

本课题在北京、山东、广东、湖北、云南五个省市内发放调查问卷,共收集18024份问卷,同时进行深度访谈。

经过数据筛选我们一共得到有效样本数据8400份,利用这份有效样本集进行统计分析,从男女性别比例可以看到,我们所调查的属于硕士或者博士人群中,男性占据大部分,达到了62.92%;女性占比37.08%。

从年龄分布上看,45岁以下占绝大部分,达到85.01%;46-60岁占比次之,为13.30%;61岁以上人群占比最少,仅为1.69%。可以看到我们所研究的数据集中,中年人的比例比较高。

从省份分布情况,我们可以看出,北京、广东、湖北样本数近似相同且比较高,分别约占27%;山东次之,占比15.64%;云南最少,占比仅为1.65%。

从学习或工作所在地分布情况,我们可以看出,直辖市与省会城市占据了绝大多数,合计占比为80.75%;地级市次之,占比为16.99%;县城及县级市占比为1.81;农村占比最少,仅为0.45%。可以看出,我们所研究的硕博人群主要集中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

从单位类别分布情况我们可以看到,多数样本来自于高(中)等学校,占比62.99%;其次为科研院所,占比为23.52%;企业和医疗机构占比近似相同,分别为5.50%与5.67%;行业协会占比再次之,为1.54%;来自其他行业的人群最少,仅为0.79%。

从事科研工作或学习的年限显示,44.77%的样本人群从事工作年限在5年及以下;6-10年及11-20年的比例比较接近,占比约为22%左右;工作21-30年的人群再次之,为8.08%;工作31年以上人群最少,为1.51%。

对科研道德与诚信状况的满意度分析

通过科研道德与诚信状况满意程度我们可以看到,对科研道德与诚信状况现状持“满意”或“不满意”这两种极端态度的人占比比较少,分别为4.32%和7.35%;大部分人对现状持比较中立的态度,其中一般满意、不太满意与比较满意分别为40.29%、26.10%与21.95%。

对于科研工作者科研道德与诚信整体发展趋势的预测,我们可以看到,46.59%的人持悲观态度——下滑;33.28%的人持积极态度——好转;其余的人持中立态度。

从发生违背科研道德与诚信事件个数上,我们可以发现,79.35%的人身边都有不同程度地发生过违背科研道德与诚信的事件,其中比较多的是1-2件,占比为48.40%。

从经历过违背科研道德与诚信最严重事件分布我们可以看出,42.25%的人经历过最严重的事件是“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相对于其他事件占比明显比较大;其次为“伪造、篡改数据或结论”与“骗取科研经费或学术荣誉”,占比分别为19.99%与16.44%;再其次为“一稿多投”与“没有”,占比分别为10.76%与10.26%。

从对广告宣传的看法,我们可以看出,53.51%的人不赞成此方法;26.46%的人持无所谓的态度;13.65%的人持难以理解的态度;仅有6.37%的人持赞成的态度。这说明如果利用广告宣传改进现在的违背科研道德与诚信的状况,效果不会特别好。

对于立法治理的必要性来说,84.16%的人认为有必要及很有必要;仅有6.93%的人认为不太必要或者没有必要。所以相对于道德约束,人们更倾向于用法律约束来进行违背科研道德与诚信的治理。

影响科研道德和诚信状况的差异性度量分析

科研道德与诚信状况是利用调查中第20题(当前科研工作者违背科研道德与诚信的主要表现形式)计算综合得分得出,我们可以定义为道德标准,综合得分越高说明道德标准越高。

性别对科研道德与诚信状况的差异分析

我们可以发现,道德标准在性别方面具有显著性差异,男性的道德标准显著高于女性的道德标准,综合得分差异(即道德标准差异)为0.037。其中有显著影响的分变量(即男性得分显著高于女性得分的变量)分别有(影响程度由高到低排序):1.骗取科研经费或学术荣誉(差异:0.142);2.学术专制(0.130);3.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差异:0.112);4.伪造、篡改数据或结论(差异:0.075)。以上四项是影响男性道德显著高于女性道德的内在因素。

年龄对科研道德与诚信状况的差异分析

年龄对道德标准也是有影响的,其中可以发现,35岁以下的人道德水平最高,分别高于36-45岁组、46-60岁组及61岁以上组0.042.0.093.0.124。同时也可以发现36-45岁组、46-60岁组均与61岁以上组没有显著性差异,不过这可能也与61岁以上组人数过少有关,如需详细分析仍需增加样本量。

在35岁以下组与36-45岁组之间,有显著影响的分变量分别有:1.学术专制(差异:0.137);2.为商业广告作虚假宣传(差异:0.101);3.强行署名(差异:0.073);4.骗取科研经费或学术荣誉(差异:0.066);5.伪造学历,伪造工作经历(差异:0.057)。

在35岁以下组与46-60岁组之间,有显著影响的分变量分别有:1.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差异:0.233);2.伪造、篡改数据或结论(差异:0.195);3.在科研立项或成果评审中以权谋私(差异:0.165);4.骗取科研经费或学术荣誉(差异:0.160);5.学术专制(差异:0.136);6.为商业广告作虚假宣传(差异:0.121);7.伪造学历,伪造工作经历(差异:0.073)。

在35岁以下组与61岁以上组之间,有显著影响的分变量分别有:1.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差异:0.434);2.伪造、篡改数据或结论(差异:0.327);3.在科研立项或成果评审中以权谋私(差异:0.269)。

在36-45岁组与46-60岁组之间,有显著影响的分变量分别有:1.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差异:0.237);2.伪造、篡改数据或结论(差异:0.161);3.在科研立项或成果评审中以权谋私(差异:0.128);4.骗取科研经费或学术荣誉(差异:0.093)。

学历对科研道德与诚信状况的差异分析

硕士的道德标准显著低于博士的道德标准,综合得分差异为0.07。其中显著影响硕士道德标准显著低于博士道德标准的分变量分别有:1.学术专制(差异:0.164);2.一稿多投、一稿多用(差异:0.119);3.在科研立项或成果评审中以权谋私(差异:0.099);4.在技术成果交易中夸大技术价值或隐瞒技术风险(差异:0.097);5.伪造、篡改数据或结论(差异:0.093);6.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差异:0.064);7.骗取科研经费或学术荣誉(差异:0.051)。

省份对科研道德与诚信状况的差异分析

除了北京与山东和北京与湖北之外,其余地区两两之间还是存在道德标准的显著性差异的,分析可以得出,云南地区的道德标准最高。

在北京与广东的对比中,有显著影响的分变量分别有:1.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差异:0.404);2.一稿多投、一稿多用(差异:0.197);3.伪造、篡改数据或结论(差异:0.191);4.在技术成果交易中夸大技术价值或隐瞒技术风险(差异:0.084);5.骗取科研经费或学术荣誉(差异:0.062)。

在北京与湖北的对比中,有显著影响的分变量分别有:1.学术专制(差异:0.139);2.一稿多投、一稿多用(差异:0.135);3.强行签署(差异:0.116);4.在科研立项或成果评审中以权谋私(差异:0.088)。

在北京与云南的对比中,有显著影响的分变量分别有:1.学术专制(差异:0.202);2.在科研立项或成果评审中以权谋私(差异:0.196);3.骗取科研经费或学术荣誉(差异:0.189)。

在山东和广东的对比中,有显著影响的分变量分别有:1.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差异:0.482);2.一稿多投、一稿多用(差异:0.252);3.伪造、篡改数据或结论(差异:0.246);4.在技术成果交易中夸大技术价值或隐瞒技术风险(差异:0.091);5.骗取科研经费或学术荣誉(差异:0.064)。

在山东与云南的对比中,有显著影响的分变量分别有:1.强行署名(差异:0.228);2.学术专制(差异:0.218);3.伪造学历,伪造工作经历(差异:0.217);4.在科研立项或成果评审中以权谋私(差异:0.199);5.骗取科研经费或学术荣誉(差异:0.190);6.在技术成果交易中夸大技术价值或隐瞒技术风险(差异:0.156)。

在广东与湖北的对比中,有显著影响的分变量分别有:1.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差异:0.387);2.一稿多投、一稿多用(差异:0.332);3.伪造、篡改数据或结论(差异:0.172);4.在技术成果交易中夸大技术价值或隐瞒技术风险(差异:0.115);5.在技术成果交易中夸大技术价值或隐瞒技术风险(差异:0.066);6.学术专制(差异:0.066);7.骗取科研经费或学术荣誉(差异:0.057)。

在广东与云南的对比中,有显著影响的分变量分别有:1.伪造学历,伪造工作经历(差异:0.299);2.学术专制(差异:0.275);3.强行署名(差异:0.268);4.为商业广告作虚假宣传(差异:0.260);5.在科研立项或成果评审中以权谋私(差异:0.218)。

在湖北与云南的对比中,有显著影响的分变量分别有:1.学术专制(差异:0.340);2.在科研立项或成果评审中以权谋私(差异:0.284);3.强行署名(差异:0.274);4.伪造学历,伪造工作经历(差异:0.237);5.骗取科研经费或学术荣誉(差异:0.183);6.在技术成果交易中夸大技术价值或隐瞒技术风险(差异:0.181)。

单位类别对科研道德与诚信状况的差异分析

对于不同的单位,道德标准显著不同占50%(显著性水平0.1),并且可以发现高(中)等学校的道德标准最高。

对于科研院所与行业协会来说,有显著影响的分变量分别有:1.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差异:0.612);2.伪造、篡改数据或结论(差异:0.391);3.在科研立项或成果评审中以权谋私(差异:0.208);4.在技术成果交易中夸大技术价值或隐瞒技术风险(差异:0.191)。

对于科研院所与高(中)等学校来说,有显著影响的分变量分别有:1.一稿多投、一稿多用(差异:0.148);2.学术专制(差异:0.141);3.强行署名(差异:0.112);4.在科研立项或成果评审中以权谋私(差异:0.069);5.在技术成果交易中夸大技术价值或隐瞒技术风险(差异:0.049)。

对于企业与行业协会来说,有显著影响的分变量分别有:1.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差异:0.514);2.在技术成果交易中夸大技术价值或隐瞒技术风险(差异:0.258);3.在科研立项或成果评审中以权谋私(差异:0.223);4.伪造、篡改数据或结论(差异:0.211)。

对于行业协会与高(中)等学校来说,有显著影响的分变量分别有:1.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差异:0.668);2.伪造、篡改数据或结论(差异:0.410);3.在科研立项或成果评审中以权谋私(差异:0.277);4.在技术成果交易中夸大技术价值或隐瞒技术风险(差异:0.241)。

对于医疗机构与高(中)等学校来说,有显著影响的分变量分别有:1.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差异:0.246);2.骗取科研经费或学术荣誉(差异:0.179);3.在科研立项或成果评审中以权谋私(差异:0.143)。

科研工作或学习年限的差异分析

大部分对比都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占70%),不过我们可以发现通过显著性的这三组对比中均包括了6-10年组,并且可以发现6-10年组的道德标准均分别显著小于5年以下组、11-20年组和21-30年组。从而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平均意义上来讲,当参加科研或者学习的年限在6-10年的时候,人们的道德水平普遍比较低,从而我们应该着力提高这部分人群的道德水平。

改善科研工作者科研道德与诚信状况的政策意见

科研工作者科研道德与诚信状况下降造成的危害

从上堆积条形图我们可以发现,对于造成危害的六个维度,大部分人都会认为有较高或最高的危害程度(均超过50%)。通过横向对比,我们可以发现“阻碍科研工作者科研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提高”与“影响国家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这两个维度的危害更为严重,原因是这两个维度下的危害具有更高比例的“较高”与“最高”程度的打分;同理可以发现“对青少年良好道德和诚信品质的培养不利”与“影响整个社会的道德建设与诚信建设”在人们眼里危害程度稍弱。

根据以上结果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结论:当人们的道德与诚信状况得到改善后,科研工作者科研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及国家的自主创新能力将会显著提高。国家可以通过出台相关政策来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从而促进国家整体的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

加强科研工作者科研道德与诚信建设可采用的新措施

对于新措施的有效程度,我们可以发现,“从实际出发,制定科学合理的科研评价指标体系”、“严惩严重违反科研道德与诚信的科研工作者”、“制定科研道德与诚信的相关法律”效果更为明显,“较高”与“最高”的占比均超过了60%,所以国家如果想要加大力度改善科研工作者科研道德与诚信建设,可以着力采取这三种措施。这个结论很有意义,国家在提高人们道德水平上提出了很多改进方案,不过多数时候收效甚微,根据以上结论,我们以后可以做到有的放矢,加大力度,采用更加有效的改善科研人员道德与诚信水平的方法。

▶▶▶研究结论

本文根据来自5个省市符合学历为“硕士”与“博士”的样本信息进行上述分析,主要得到如下研究结论:

(1)对人们道德标准高低最具有影响力的5个因素是:“传统文化中的‘官本位’等消极观念”、“行政干预,追逐小集团利益”、“社会舆论宣传导向不明,褒贬不力”、“急功近利思想严重”、“科研道德方面的自律意识薄弱”。由此可知,如果国家采取相关政策提高科研工作者的道德标准,首先要从这5个方面加以教育与治理。

(2)平均意义上讲,在学历符合硕博的人群中,男性的道德标准要高于女性的道德标准。

(3)平均意义上讲,在学历符合硕博的人群中,35岁以下的人们道德水平最高,所以我们可以着重提升中年人群的道德水平。

(4)平均意义上讲,博士的道德水平要显著高于硕士的道德水平,这说明随着学历的增高,人们的道德水平也在提高。

(5)平均意义上讲,在学历符合硕博的人群中,工作单位在科研院所或企业的人们道德水平比较高。

(6)平均意义上讲,在学历符合硕博的人群中,当参加科研或者学习的年限在6-10年的时候,人们的道德水平普遍比较低,从而我们应该着力提高这部分人群的道德水平。

(此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科研人员学术不端行为的社会学分析及防治对策研究》的部分内容)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