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华体会体 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和《关于开案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自建的通知》的要求,学校将于2017年1月9日至11日,对各教学单位开展自评自建情况进行检查,现将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本次教学检查以督促各教学单位认真开展自评工作,帮助查找问题,发现不足,促进整改提高为目的,从而进一步促进各教学单位明确办学目标和方向,落实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教学管理,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建立自我评价、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长效工作机制和质量保障体系。
二、检查重点
检查工作以目标导向,问题引导,事实判断为依据,重点按照审核评估范围考察“五个度”的情况。
1.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达成度;
2.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
3.教师和教学资源条件的保障度;
4.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
5.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三、检查形式
在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自评工作检查小组,由学校分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担任组长。
检查工作按照自评自建通知中明确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1.教学单位汇报(30分钟以内)
各单位参加汇报会人员应包括全体领导班子成员、专业负责人、系主任、教研室主任,院级督导员、教师代表、教学秘书等。
汇报内容:一是自评自建工作开展情况;二是(本科)教学工作总体情况,主要围绕审核评估范围,按照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教学特色等七个审核项目。三是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围绕审核项目一至六个方面,逐一查找具体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方案。问题和成就需有具体事实和数据作支撑。
2.专家提问
3.实地考查
考察教学条件(实验实践教学),查阅支撑材料、教学档案,抽查试卷、毕业论文等。
4.专家反馈
根据检查情况专家组召开反馈意见讨论会(20分钟),形成反馈意见,并于各教学单位审核评估自评工作反馈会上予以反馈。
四、时间安排
专家组在各单位检查时间安排如下表,具体地点由教务处联络员协调后通知。
时间(2017年) |
单位 |
1月9日 上午8:00-12:00 |
外国语学部 |
汉语学院 |
1月9日 下午14:00-18:00 |
人文社会科学学部 |
汉语进修学院 |
1月10日 上午8:00-12:00 |
信息科学学院 |
汉语速成学院 |
1月10日 下午14:00-18:00 |
商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预科教育学院 |
1月11日 上午8:00-12:00 |
艺术学院 语言康复学院 |
1月11日 下午14:00-18:00 |
体育教学部 培训学院 |
五、相关要求
1.非本科教学单位参照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评估范围审核要点及考察重点准备,不涉及本单位教学工作的审核要点可以省略,如毕业论文、招生情况、就业情况等。
2.需准备的相关材料
(1)《自评报告》初稿
(2)支撑材料
(3)2015-2016学年两个学期试卷清单
(4)2016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清单
3.具体工作联系人:李晓波、陈亮,联系电话:82303079,82303072。
教务处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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